财政部、住建部联合发文:2025年,最高补贴12亿元

2025-04-10

  近日,财政部和住建部联合发布《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》(财办建〔2025〕11号)。文件明确指出:加强消费型基础设施建设,注重向提振消费方面发力。

  一、评选城市实施城市更新。

  2025年,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工作的范围为大城市及以上城市,共评选不超过20个城市,主要向超大特大城市以及黄河、珠江等重点流域沿线大城市倾斜。

  每省(区、市)可推荐1个城市参评。

  二、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标准。

  中央财政按区域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给予定额补助。其中:

  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,

  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0亿元,

  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,

  直辖市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。

  资金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年拨付到位。

  三、资金支持方向。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城市更新的样板项目建设和机制建设2个方向:

  1、城市更新重点样板项目。

  (1)是城市供排水、燃气、供热等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和经济集约型综合管廊建设;

  (2)是城市生活污水处理“厂网一体”、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建设等;

  (3)是生活垃圾分类处理、建筑垃圾治理、综合杆箱、危旧桥梁、机械停车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;

  (4)是历史文化街区、老旧小区、口袋公园、绿地开放共享等既有片区更新改造,

  注重文化、旅游、餐饮、休闲娱乐等一体打造,加强消费型基础设施建设。

  2、城市更新机制建设。

  (1)是项目储备和生成机制。

  (2)是资金安排和筹措机制。

  (3)是用地保障和审批机制。(财政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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